2024年9月,刘某在网上兼职陪聊时认识王某,王某在得知刘某单身并想找个富豪伴侣后,便谎称自己就是有钱人,并以每天300元价格购买刘某的陪聊服务。为展示自己雄厚的经济实力,骗取刘某的信任,王某以温柔体贴的话语与刘某聊天,编造自己父亲在北京有房产、在杭州开厂的谎言。在双方聊到尽兴时,王某刻意向对方发送数百万的资金流水、开豪车的照片和豪宅房产的资料来打造“有钱人”人设,让刘某误以为王某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富二代”。
刘某逐渐相信了王某的花言巧语,王某也趁机提出成为男女朋友,并约线下见面。为了维持人设,双方见面时,王某以日租金10000元的价格租用一辆劳斯莱斯并雇佣一名司机接送刘某,这让刘某更加相信对方是个“有钱人”,两人随即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然而,短暂的相处过后,王某便劝刘某利用黄金行情涨势,抓住财富自由的机会,大量购入黄金,并谎称能教刘某投资技巧,确保获利。刘某信以为真,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账户里面的钱以及“京东白条”支付的方式购买黄金后交给王某,王某拿到刘某购买的黄金以后,转手就在某二手黄金收购店销赃变现,为了兑现黄金投资回报,每隔一段时间其便以“黄金”影视道具冒充真黄金交给刘某。
刘某购买的部分黄金系以贷款形式支付,骗局持续一段时间后,贷款到期,刘某便让王某帮忙清偿债务。王某以银行卡限额、需购买机票去吉隆坡观看演唱会等理由拖延付款,且刻意鼓吹黄金将继续涨价,让刘某继续追加投资。后又在网上制作虚假的转账截图,谎称已向刘某转账。刘某因迟迟未见上述款项到账,对王某产生怀疑,找专业人员对黄金进行鉴定,发现均是假黄金,随后刘某报案,民警将王某抓获。
经查,截至案发,王某通过虚构投资黄金等事由,共计骗取被害人刘某人民币23万余元。经钱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钱塘区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王某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