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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可刑 | 时速超200公里!摩托“狂飙”炫技,结果……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飞驰的摩托,呼啸的引擎,隧道内快速变换的照明灯光,道路上的小轿车如同凝固于地面一般被摩托车手穿梭而过。然而,当银幕上让人肾上腺素飙升的一幕,发生在真实的交通道路上,你还会觉得酷吗?


“太快了!我大概车速是七十多公里每小时,摩托车轰鸣着一瞬间就超越了,我吓了一跳。当时我们车内人还在讨论说,这个速度太容易造成事故,一旦造成事故就是大事故。”在路上正常行驶被超车的驾驶员小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心有余悸地说。


这两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属于小李和小张,他们同为摩托车驾驶爱好者,小张因学习摩托车驾驶技巧与小李结识。今年6月,小李准备去摩托车服务店内更换轮胎,便与小张相约顺路“溜车”。中午时分,二人汇合,途经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快速路、地面道路路段前往目的地。在行驶过程中,小李感觉路况不错,逐渐加速,小张亦紧随其后,二人连续并线、曲折穿插、大幅超速行驶。出于竞技,小李在地面道路多次“翘头”行驶。


民警在接到警情后调取监控,还发现了小李在地面道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的行为。经鉴定,小李驾驶二轮摩托车最高时速达213公里每小时,小张驾驶二轮摩托车最高时速达174公里每小时,严重超过快速路机动车限速80公里每小时的规定;且两辆二轮摩托车都存在后视镜改装情况,与登记不一致。


“你为何要以如此快的速度在道路上行驶?”

“越开越‘上头’,为了寻找刺激,按赛道的习惯提速了。我知道我的行为太危险,以后保证不在道路上实施这种行为。”

“他开得很快,想追上他,怕跟丢了。”



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李、小张两人为追求刺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遂以危险驾驶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对二人判处刑罚。


“本案中,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其驾驶的绝大部分路段属于摩托车禁止行驶的路段,且途经多处公交车站点与学校,人流量较大。”承办检察官介绍,“追逐竞驶行为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二人驾驶改装的机动车严重超速,进一步提升了行为的危险程度,还伴随有翘头、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足以认定追逐竞驶行为的情节恶劣。”


检察官提醒

驾驶摩托车固然潇洒,但在道路上行驶时理应遵守交通法规,不追逐竞驶,保持安全的距离与车速,给自己留足预判空间和反应时间。尊重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是真正的“骑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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