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快了!我大概车速是七十多公里每小时,摩托车轰鸣着一瞬间就超越了,我吓了一跳。当时我们车内人还在讨论说,这个速度太容易造成事故,一旦造成事故就是大事故。”在路上正常行驶被超车的驾驶员小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心有余悸地说。
这两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属于小李和小张,他们同为摩托车驾驶爱好者,小张因学习摩托车驾驶技巧与小李结识。今年6月,小李准备去摩托车服务店内更换轮胎,便与小张相约顺路“溜车”。中午时分,二人汇合,途经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快速路、地面道路路段前往目的地。在行驶过程中,小李感觉路况不错,逐渐加速,小张亦紧随其后,二人连续并线、曲折穿插、大幅超速行驶。出于竞技,小李在地面道路多次“翘头”行驶。
民警在接到警情后调取监控,还发现了小李在地面道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的行为。经鉴定,小李驾驶二轮摩托车最高时速达213公里每小时,小张驾驶二轮摩托车最高时速达174公里每小时,严重超过快速路机动车限速80公里每小时的规定;且两辆二轮摩托车都存在后视镜改装情况,与登记不一致。
“你为何要以如此快的速度在道路上行驶?”
“越开越‘上头’,为了寻找刺激,按赛道的习惯提速了。我知道我的行为太危险,以后保证不在道路上实施这种行为。”
“他开得很快,想追上他,怕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