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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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院党组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全盘接收反馈意见,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动真碰硬的决心、抓铁留痕的韧劲,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部署出台《中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健全工作机制,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意见建议,推行“五定”工作法,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整改领导小组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跟踪督办,形成动态更新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坚持上下联动,抓实督导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牵头分管科室狠抓问题整改。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上下一心、共答一题的良好局面。既抓具体问题立行立改,更建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良性机制,还实行整改成效定期“回头看”,筑牢预防顽瘴痼疾反弹的“隔离墙”,以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推动钱塘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落实巡察、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缺乏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问题的整改。

①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区委巡察及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整改方案,定期召开党组会和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整改落实情况。②针对前几次巡察、督察等整改不够到位或需要持续跟踪问效的问题逐项讨论研究,形成整改计划,共性问题纳入本次巡察反馈的其他问题同步整改销号,个性问题已全面整改。

(二)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院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发言,检察长均进行总结发言,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谋划2025年重点工作,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建设、巡察整改工作、高质效办案、队伍管理、干警素能培养等方面,以务实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①制定2025年度检委会学习计划,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再学习、再领会,逐条研读应当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的八大类事项规定,确保准确理解把握。系统性安排2025年度检委会学习内容,学习内容覆盖案例分析研究、检察精品课程、重要会议文件、上级院重要文件等内容。②开展检委会讨论议题“回头看”。深化检委会高质效履职工作,丰富检委会讨论内容,不断转变检委会重案件讨论、轻事项讨论学习的传统模式,讨论内容除案件办理外,还涉及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重大问题、审议拟提交本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总结四大检察办案经验教训等。③围绕平安建设、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等主题,撰写报送各类专项法律监督报告,通过科学分析,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常态化做好向党委报送信息工作。

4.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①4月25日,召开钱塘区“检察e站”与产业链代表联络站“双站融合”工作推进会,优化整合“车药芯化航”产业人大代表联络站与“营商环境检察e站”资源与功能,以“线上+线下”方式,将检察服务嵌入基层单元,“人大+检察”联动打造线索收集、诉求反馈、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监督履职“五位一体”基层服务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多维度、定制化、实用性法治产品,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等宣传报道。②对“枫桥式检察e站”受理的案件线索及时分流、办理、反馈,常态化落实院领导走访联系街道。

(三)在“履行‘为大局服务’检察职能存在短板”方面。

5.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①联合制定《六大产业平台营商环境检察e站双向联络员机制》,召开双向联络员会议,向部分人大代表、区工商联、六大产业平台联络员、企业代表等通报2024年度涉企案件办理情况,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②对涉企案件进行清单化管理,定期梳理分析涉企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情况。

6.关于“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①落实上级院新要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前均经检委会讨论,充分把关建议制发的必要性、合法性、规范性。一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典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理件。②坚决执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明确对每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均开展“回头看”工作。2025年始,检委会对各条线拟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逐件进行讨论研究,严把检察建议质量关。③针对校园周边安全,梳理近几年酒吧接待未成年人后致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情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加强跨部门协作与联动,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破解治理难题。2025年5月,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暨新兴业态监管与未成年人保护座谈会,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会,通报近年来新兴业态领域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并由参会代表结合职能提出治理和保护履职对策,凝聚治理合力。④为强化监督举措,依托数字检察赋能,在检察业务2.0系统中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电子档案库,包括历史解矫人员,便于日后监督查询需要。每半年对全区7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开展实地走访检查。

7.关于“建强意识形态阵地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①召开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研究落实2025年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清单。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通报》《全省检察机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文件进行专题传阅学习。③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剖析材料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载明。④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将讲好检察故事与筑牢意识形态阵地相统一,做好检察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线上阵地的账号运维,持续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刘廷在最高检微信公众号点赞我院营商环境检察工作,检察长讲述高质效办案故事获《检察日报》刊发,国家安全主题AI漫画被省院微信公众号刊发,生态环境领域案件“两长”开庭的新闻稿获省院门户网站刊发。⑤持续开展舆情风险每周排查工作,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相关情况。

(四)在“履行‘为人民司法’检察职能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8.关于“推动‘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协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优化三个“结构比”,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高质效办案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2.0平台模型,筛选有效线索。

9.关于“提升民生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

①严格把握司法救助条件,不办凑数案、注水案,坚决杜绝摊薄求量现象。②与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杭州市钱塘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联合召开钱塘区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会商。

10.关于“落实社会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案件办理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工作模式,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每周排查内设机构舆情风险点。

(五)在“履行‘为法治担当’检察职能存在不足之处”方面。

11.关于“执行办案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案件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时限预警,对未结案件建立常态化分级预警与逐级报告机制,全面跟踪办案进展。

12.关于“办理案件审查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①严格落实个案报备和审批,建立健全案件报备、审批口径,最大限度统一证据、法律适用等办案度量尺。注重案件评查结果述评,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②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定期学习最新司法解释,交流新型案件办理心得体会,形成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的良性循环。

13.关于“规范案卷档案等法律文书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案卷档案等法律文书规范化管理,组织刑检干警参与上下级联动实案实训岗位练兵,持续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各类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办案规范,提升办案质效。

(六)在“提升作风效能还不够扎实”方面。

14.关于“发扬脚踏实地作风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①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群众感知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4月23日,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志愿者代表及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属地街道办事处等工作人员,在钱塘江边就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刑反向衔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促进了检务公开,增强了法律监督效果。②组织检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工作规定,提高检委会议事质量,加强对检委会会议记录校对工作,落实双人复核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15.关于“执行‘捕诉一体’办案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案件管理部门精准分流,严格执行《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理工作规则》,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原则上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如遇休产假、调离本院等特殊情况,案管部门与刑检部门加强沟通,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及时调整承办检察官。

16.关于“监督员额检察官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①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刑检会议要求,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新型等案件,严格落实三级审批流程。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及时掌握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有关情况。②组织刑检全员学习《浙江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配置规定》,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

(七)在“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7.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够尽职”问题的整改。

①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细化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②院党组定期向区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情况。2月12日,召开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检组长传达有关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检察长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提出要求。③梳理班子成员变动调整后应当及时更新的清单目录,待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并严格落实相关要求。④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的有关文件,已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通报、三个规定填报、同一代理律师排查、违规在企业任职(兼职)排查等工作。

18.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尽责”问题的整改。

①发放廉政笔记本,印制《“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任务清单》等,便于班子成员随时学习掌握。②各分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5年度工作任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③有序推进政治家访,赠送清风书籍。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已出台“八小时”外负面清单,落实中央规定精简文件精神,不另行发文。④出台《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分工、谈话范围、谈话种类,详实记录谈话内容。

19.关于“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①通过干警大会、工作群等形式,定期向全院干警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廉政提醒,编发案例汇编,时刻敲响警钟。②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做实集体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自我查摆反思,撰写个人查摆材料。③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邀请纪检组组长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党组会均邀请列席监督指导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④召开“薪火相传 青年有为”青年干警座谈会,并对青年干警开展廉政教育。

(八)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方面。

20.关于“落实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①加强内审计划管理,制定年度内审计划。组织政治部、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人员学习《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工作办法(试行)》,与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区审计局对接内部审计工作。②制定《财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在有限条件下健全并合理划分岗位设置,明确采购经办人、资金支付审批人、记账凭证审核人均为不同人,充分发挥相互监督作用。③每季度组织司机队伍学习《院保留车辆和公务出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公车运行管理一车一台账,每季始末登记好车辆公里数、油卡使用量和维修情况,由“一季度一分析”细化为“一月一讲评”,规范车辆运行监督管理。

21.关于“执行合同预付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合同管理岗位职责,加强经费支出业务合同条款审核,落实会计记账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要求,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均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预付款。

22.关于“处理涉案款物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①持续规范涉案款接收工作,通过办案系统实现实时监控,确保案件涉案款及时流转处置。财务人员每月向业务部门通报情况,与承办人及时对账。②制定《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组织全院干警集中专题学习,全面规范刑事诉讼财物接收、流转、处置工作。

(九)在“落实政府采购和工程管理不规范”方面。

23.关于“落实询价招标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①制定《院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学习《杭州钱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钱塘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等相关文件。②招投标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开标前备齐询价文件、响应单位签到表、响应单位资质证书、响应单位授权代表委托书、响应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交纳社保证明书、响应单位投标技术文件等材料,开标后有询价开标记录、中标通知书等材料。

24.关于“管理工程变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①对需要工程变更事项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明确工程变更程序,确保工程变更事项理由充分、资料齐全。②组织开展对《杭州钱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钱塘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杭州市钱塘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等管理工程变更相关规定的专题学习。

25.关于“履行监理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①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履行监理责任的具体要求与工作标准,深化专业能力建设,注重关键节点,确保各项监理责任能够落到实处。②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杭州钱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杭州钱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钱塘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通知》等工程监理相关规定的专题学习。

(十)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26.关于“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不过硬”问题的整改。

①定期编发《案管工作提示》,开展常态化核心指标分析研判。明确界定党组会与检察长办公会职责权限,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检察长均进行总结发言,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谋划重点工作举措。②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确保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营造民主讨论、科学决策的氛围。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跳出分管工作“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局限,大力推进融合履职,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明确要求班子成员除分管工作外,必须关心和参与全院所有重点工作,并牵头一项以上全院性重点工作,如侦查协作办公室工作、“三查融合”工作、数字检察工作等。

27.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党组研究议题均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8.关于“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①党组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监督指导,并认真听取和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确保议事决策规范高效。②研究制定《中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③2025年3月“钱塘夜航船”第一期,专题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和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规范经费开支和涉案财物管理。

(十一)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9.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①院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钱塘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区委编办关于规范科级领导干部职数使用流程的通知》等干部选任相关规定。②组织政治部干警参加市检察院组织人事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理解和掌握。

30.关于“执行干部基础性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5年开展“政工微课堂”三期,学习讨论职务职级晋升规范、干部档案审核等人事工作规定,进一步厘清在实务工作中容易混淆的问题。

31.关于“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政策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①因私出国(境)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再次明确底数,建立健全证件收缴、领取书面签字台账。②通过“政工微课堂”开展因私出国(境)制度讲解,确保政治部干警熟悉相关规定。③将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纳入制度汇编,向全院干警发放。

(十二)在“规范党员管理和党费开支不严格”方面。

32.关于“发展党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①强化党务干部实操能力,制定2025年度党务干部培训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业务培训,发放《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②开展党务集中学习与交流,组织开展党务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交流“帮联共富”工程、党建品牌深化、“三会一课”规范化记录等内容,加深党务干部对政策的理解和应用。③严格执行三岗审核把关机制,对发展党员全流程设置“党务干部-支部书记-机关党委”三岗审核,对每一环节逐一检查,并签字背书。

33.关于“教育管理党员不够严紧”问题的整改。

①优化党员教育内容与形式,机关党委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提醒,推送理论知识学习资料包,党组书记逐一列席、指导各支部固定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先后组织参观后陈经验陈列馆、中国共产党杭州历史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学,增强学习互动性和实效性。②压实党员先锋指数考核办法,通过党务工作推进会、支部“三会一课”再次学习《钱塘区党员先锋指数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细化解读我院党员先锋指数积分表内容,并运用党员先锋指数考核结果评选先锋党员。

34.关于“收缴党费和使用党建活动经费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①核定并公开党费收缴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并管理党费、党组织教育活动经费收支明细账,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各支部党费收入情况进行对账核定,并汇总上年度党费开支情况,形成年度党费收支情况表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监督。②及时调整党费标准,每年1次对本年度党员月交纳党费标准进行核定调整,并报机关工委核算,确保党员月交纳党费标准准确无误。③严格党组织教育活动经费使用,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学习《钱塘区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教育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制定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党建活动使用经费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行事前方案报送,事后经费审批,确保支出合理。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中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锤炼党性的重要契机,是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检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实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既要“当下改”,也要“长久立”,对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为区检察院工作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成果转化。切实将巡察整改与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引擎,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发展清单”。充分凝聚“四大检察”合力,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整改实践与司法规范化建设、法律监督质效提升、专业化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71-89898207

电子邮箱:qtqrmjcy@126.com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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