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打击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快速响应机制,持续开展“啄木鸟”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阻碍企业正常经营、损害商业信誉、涉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涉企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细化涉侨检察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侨胞侨企合法权益。
2.实施监督优化企业家创业法治环境专项行动。对涉企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加强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常态化清理涉企刑事“挂案”。持续深化涉企信用惩戒执行监督专项,推进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
3.实施服务企业家法律需求专项行动。会同公安机关实施对企业人员培训的“百千万培训计划”。坚持重大涉企案件“一案一回访”,听取涉案企业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综合运用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检察听证等方式,促进涉企矛盾实质性化解。
4.实施护航人才创业创新专项行动。聚焦芯片、云计算、人工智能、关键生物技术等科技前沿领域,加大对侵害重要创新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研项目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精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探索保护科技创新创业容错机制。
5.实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持续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创建“知识产权检察e站”品牌。
6.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根治欠薪领域违法犯罪。加大检察环节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会组织协作机制。建立涉劳动者权益保障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加大对因案返贫致贫劳动者的救助帮扶力度。
7.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法治保障专项行动。审慎处理好涉农村土地、耕地、宅基地案件,强化涉农案件执行监督力度。聚焦落实公共政策,强化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新农人教育培训等领域公益诉讼。探索涉现代“新农人”培育案件的企业合规工作。
8.实施助力干部队伍勤政廉政专项行动。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强化与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和配合制约,增强反腐合力。深化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结合办案强化腐败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分析研判,优化清朗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