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

首页   本院概况    检察动态    检务公开    以案释法    队伍建设    荣誉室

站内检索:
通知公告
检务公开
工作流程
公益诉讼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概况>>廉政建设
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时间:2018-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二、严禁到私人会所、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乐等奢靡、不健康活动;

  三、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

  四、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

  五、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

  六、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

  七、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

  八、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海达南路555文化中心6-7楼 邮编:310018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